关于公示2018年度巴彦淖尔市基层卫生(药学)系列
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24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30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市基层卫生(药学)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2日—12月22日。
在公示期间,一律不接待对未通过原因的电话咨询。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我们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对评审未通过人员,如有疑问可向当地人社、卫计、食药监部门反映,由旗县区人社局、卫计局、食药监局汇总相关情况集中上报,市人社局、卫计委、食药监局统一答复。
举报电话:0478-8527259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0478-8762004 (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
0478-7905615 (市纪委驻市食药监局纪检组)
联系电话:0478-8527232 (市人社局专技科)
0478-8762013 (市卫计委人事科)
0478-7905969 (市食药监局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彦淖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2018年基层卫生高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